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
接上级通知:
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,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文化部、工商总局、广电总局
、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牵头,自2009年1月上旬开始,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专项行动。集中对
以下十三个方面的低俗内容进行核查清理:
1、直接暴露和描写人体性部位的内容;
2、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、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;
3、以带有性暗示、性挑逗的语言描述性行为、性过程、性方式的内容;
4、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,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;
5、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、偷拍、漏点等内容;
6、以庸俗和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内容;
7、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和有伤社会风化的文字、音视频内容,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;
8、传播一夜情、换妻、性虐待等的有害信息;
9、情色动漫;
10、宣扬暴力、恶意谩骂、侮辱他人等的内容;
11、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等相关内容;
12、恶意传播侵害他人隐私的内容;
13、推介淫秽色情网站和网上低俗信息的链接、图片、文字等内容。
现网上低俗之风泛滥,一些网站钻政策法规空子,采取打擦边球的办法,以多种形式发布格调低下、内容粗
俗甚至低级下流信息,严重败坏网上风气。请大家加强自查自检工作,对发现网络上传播淫秽色情电影、视
频节目等低俗内容的网站必须立即关闭,且要重点检查网民通过博客、播客上传的淫秽色情视频节目等。请
大家务必认真核查、清理所接入网站,推动文明办网、文明上网落到实处,使网络环境明显净化,网上低俗
之风得到有效遏制,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。
一旦发现有上述内容,我们会直接关闭网站,所有后果自行承担。
请各网站尽快检查网站内容,特别是留言板,论坛,博客交互性程序,在未取得BBS专项审批前不可开放!
如果出现以上内容(包含但不限于),将在不能及时通知的前提下关闭网站整改。
媒体专题:http://www.china.com.cn/law/node_7059297.htm
网拓数据 客服部
2009年4月12日
阅读次数: 5880 发布日期:2009-4-12 【关闭窗口】 |